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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于学术巅峰时期写就的经典之作。
从人的角度,了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运作和基层治理逻辑,认识清帝国结构性集体腐败的根源。
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至今仍是一个绕不开的起点,一座未被逾越的高峰。
深入浅出,简明易懂,即便是无学术背景的普通读者也能阅读无碍。
第三次全面修订译本,精益求精,忠于原作。
《清代地方政府》是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他于学术巅峰时期用英文撰写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为瞿同祖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巨大声誉,至今仍是西方汉学界相关教学和研究中的必读书。
民间有言“天高皇帝远”,学术界也有个论题是“皇权不下县”,作为最小行政单元的清代州县级地方政府,直接与普通百姓打交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清代地方政府》一书的写作目的就是描述、分析和诠释清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结构与运作。
瞿同祖先生通过各种手稿和笔记,同时参考大量的官方资料,以极简洁的文字,介绍了州县官和他的四个辅助群体,即书吏、衙役、长随、幕友的职能、地位、收入、贪赃形式和纪律控制等,强调了清代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以州县官为中心的“一人政府”。此外还重点讨论了士绅阶层在地方行政中的角色。
《清代地方政府》是经典学术著作,但作者瞿同祖写作时的预期读者是对传统中国缺乏了解的英语世界的学子,故其叙述深入浅出,简明易懂,即便是无学术背景的普通读者也能阅读无碍。
作者简介:
瞿同祖(1910—2008)
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1939年执教云南大学。1944年执教西南联合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撰写出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2年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任副教授,讲中国通史。1965年回国,待业数年后发回原籍,任省文史馆员。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汉代社会结构》(Han Social Structure)等,与夫人赵曾玖女士合译《艾登回忆录》。
2024年12月20日 17:25 沙发
对,清朝是“结构性集体腐败”,那些人还挺能弄词往上喷呢,“结构性集体腐败”这词放在哪朝哪代末期不适用?只有清朝?清朝制度管理学的是明朝